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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民生办 作者: minsheng 发布日期:2018-06-11 15:17:01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及《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指南》,现就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畅通工程如何分类?
答: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包含县级、乡级、村级三大类型。具体为:
1、县级畅通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改造或路面改善,使全市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以上公路;
2、乡级畅通工程:是指通过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使全市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3、村级畅通工程:是指在全市范围内设施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和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
二、问:畅通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1)县级畅通工程是对现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乡级畅通工程是对现有道路进行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对于地形特别复杂、工程特别艰巨的山区道路经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标准。
县、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时面层厚度不低于22厘米,并根据地域、地形、实际交通量、地材等因素及相关技术规范确定基层结构和厚度。
(2)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对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不再实施加宽改造工程。原则上采用与原有路面相同结构型式,尽量单侧加宽。
(3)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5.0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0米;特殊路段经批准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
(4)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农村道路生命防护、排水、绿化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受限路段设计、施工时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应进一步强化该路段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三、问:畅通工程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由市、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交通运输部和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本级财政预算资金,鼓励村级通过“一事一议”、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筹措整合建设资金,保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实施。具体来源如下:
1、县级公路畅通工程:省补资金按6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
2、乡级公路畅通工程:省补资金按4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
3、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省补资金按1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
4、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省补资金按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
四、我市畅通工程建设任务是多少?
答:我市县级公路畅通工程51公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210公里,村级道路畅通工程330公里。
五、我市畅通工程管理模式是什么?
县乡畅通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技术指导,组织招投标,乡镇实施环境保障;村级畅通工程由乡镇街道做项目法人负责实施。
六、畅通工程如何验收?
村级项目验收由乡镇组织实施进行,但需符合如下条件: 1、工程实体完工,配套设施齐全; 2、竣工资料完整并装订成册; 3、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第三方)报告完成;  4、提交交工验收申请。
县、乡级项目验收,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七、畅通工程资金如何拨付?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咨询电话:市交通局    401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