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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宁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作者: minsheng 发布日期:2018-05-21 09:59:32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8〕1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生工程项目内容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

1.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围绕“幼有所育”,通过在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2.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对验收通过的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站点建设合格县进行补助,奖补农村电商先进县、特色电商小镇和电商示范村,安排资金支持推动农产品上行等,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增收渠道。

3.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通过开展“智医助理”工程等试点,家庭医生对辖区内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4.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宣城样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努力建设皖东南美丽家园。

5.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安排贫困村及虽已出列但发展基础薄弱村的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经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6.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支持县级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加强风险防控、跟踪问效和动态调整。

(二)合并实施1项民生工程。

原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无着人员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医疗救助4项合并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通过整合,原有民生工程基本内容未改变,项目数减少3项。

(三)完善1项民生工程。

根据中央要求,增加职业病防治内容,将原妇幼健康和计生特扶,调整为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四)调整3项民生工程。

原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任务已完成,后续相关工作纳入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原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已完成,原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已实现山区库区全覆盖,不再列为民生工程。通过上述调整,项目数减少3项。

(五)继续实施24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4个项目。

二、工作要求

民生工程是我省民生工作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品牌和主要抓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目标,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明确分工,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牵头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协同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实事求是,科学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树牢正确政绩观,注重科学规划,突出高质量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认真对接省定项目,结合财力和基层实际,加强统筹、从严把关本级民生工程,力戒好高骛远、寅吃卯粮、靠拖欠搞建设,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紧密结合,突出实施重点。将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相结合,在精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基础上,重点抓好“四好农村路”、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一路、一网、一院”建设,不断提升保障改善民生的质量和水平。

(四)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引领。健全完善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体系,明确工作着力点,引领民生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完成。以问题为导向,抓好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注重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五)多元供给,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筹集渠道,保障预算安排及时足额到位。坚持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资金监管。推动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积极探索市场导向、多元供给模式,依法合规引导撬动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管理,多渠道增加民生保障供给。

(六)精准推进,加强过程管控。注重精准实施,抓好工程类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监督,做好补助类项目评议、公示、发放等各方面工作,打造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注重精准管控,加强跟踪评估、过程管理,严防急功冒进、层层加码,推动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提质增效。

(七)落实落细,强化基础工作。按照省级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推进规范日常工作,规范项目资料。扩大第三方绩效评价项目范围,完善民生工程招投标“绿色通道”机制,重视建后管养,推动民生工程提质增效。

(八)加大力度,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拓宽民生宣传平台,提升民生工作宣传实效。加强民生工程网上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强化舆情意识,注重舆论引导,进一步做好舆情回应。

 

2018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