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开公示
关于2017年度民生工程考核拟表彰单位的公示
信息来源: 民生办 作者: minsheng 发布日期:2018-04-16 07:56:11 浏览次数:
根据《宁国市2017年度民生工程工作考核办法》(宁政办[2017]4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民生工程考核拟表彰单位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先进单位:西津街道办事处、万家乡人民政府、港口镇人民政府、甲路镇人民政府、汪溪街道办事处、胡乐镇人民政府;市美好办、市教体局、市文旅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奖单位: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监察委)、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委、目标办、审计局、统计局、政务服务中心、公管局、新闻传媒中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民生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110036
电子信箱:ngczmsb@163.com
单位地址:宁国市财政大楼七楼
先进单位:西津街道办事处、万家乡人民政府、港口镇人民政府、甲路镇人民政府、汪溪街道办事处、胡乐镇人民政府;市美好办、市教体局、市文旅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奖单位: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监察委)、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委、目标办、审计局、统计局、政务服务中心、公管局、新闻传媒中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民生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110036
电子信箱:ngczmsb@163.com
单位地址:宁国市财政大楼七楼
上一篇文章:宁国市2017年度民生工程完成情况